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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作者:hjq 来源: 阅读次数:1995次 发布日期:2018年3月16日

 消费者咨询问题聚焦网购、家电、保健品等消费领域

  清远新闻网讯(记者/姚水波)3月15日,是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清远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等30个职能单位共同主办的“3.15现场大型咨询活动”在清城区城市广场前庭举办,现场接受市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及建议。

天下大雨,群众却热情高涨。姚水波 摄

  当天上午,大雨倾盆,但也挡不住市民群众前来咨询的热情。活动现场,市民群众投诉、建议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视购物、网购、家电、老人保健品等消费领域。

老人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姚水波 摄

  现场,市工商局等主办方单位前来咨询的市民群众派发一系列的消费知识宣传资料,包括《消费维权手册》,《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宣传折页》、《消费维权实用攻略》、《维权之剑》等,让大家更好地掌握维权知识。

  活动现场还制作了二十个展板在现场进行展示,内容包括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等,以方便市民可以更加直观了解到相关信息,更好地防范消费陷阱。

  市工商局对2017年度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广东省文明诚信市场”进行授牌仪式,以鼓励和宣传先进,倡导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职能单位支招:消费者要善用法律武器  

  随着网购的深入人心,现场有不少老人消费者甚至对“7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规则了如指掌。网购越来越火,商家的降价、拼团、折扣等促销手段层出不穷,方便了市民的消费,但网购中同时也存在“钓鱼”陷阱、低价陷阱等问题。

活动现场。姚水波 摄

  对此,在“提问抢答”活动中,市工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别轻易点击卖家发的交易链接,以防误入“钓鱼”网站,确保网购安全。二是要选择信誉度好的网站。三是要货比三家,避免低价陷阱。四是要注意团购订餐时,防止企业提供的餐饮与其网站上宣传的不符,菜品“缩水”现象。五是要避开网购高峰期购买商品。六是保留相应凭据方便维权投诉。

  针对电视购物消费者容易碰到的问题,清远市消委会则向群众讲解:新消法第25条第1款、第2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职能单位向消费者详细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姚水波 摄

  对于消费者在购买家电常遇到的“商家拒绝‘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问题,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一要选择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二要尽量选择品牌信誉度高、售后服务完善厂家的产品,同时要向商家索要购买凭证并长期保存好;三是收到商品时注意检查外装是否完好,拆开后要检查说明书、相关的合格凭证和保修凭证是否齐全,维修时要让维修人员按三包要求填写维修记录。如商家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链接——

  2018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涵义

  201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对于该主题,官方给出的解释是:

  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信息收集:清远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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